1.投標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投標(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 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投標的,須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資格聲明函》,格式自擬。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資格聲明函》,格式自擬。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資格聲明函》,格式自擬。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依據《投標函》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采購包1(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銷售環節食品快速檢測和監督抽檢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 2)《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3)《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采購包1(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銷售環節食品快速檢測和監督抽檢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資格審查人員于投標(響應)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或采購包) 投標(響應)。 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 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 監理、 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 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響應)。 投標函相關承諾要求內容。
1.本項目采用電子系統進行招投標,請在投標前詳細閱讀供應商操作手冊,手冊獲取網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標供應商在使用過程中遇到涉及系統使用的問題,可通過020-88696588 進行咨詢或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運維服務說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務方式獲取幫助。
2.供應商參加本項目投標,需要提前辦理CA和電子簽章,辦理方式和注意事項詳見供應商操作手冊與CA辦理指南,指南獲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繳納保證金,供應商可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金融服務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請辦理投標(響應)擔保函、保險(保證)保函。
4.云平臺操作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通過廣東省政府采購網(http://gdgpc.czt.gd.gov.cn)下載操作手冊查詢,或通過云平臺公布的在線客服、微信/QQ群、專線電話等方式咨詢。
5.請投標/報價人按“遠程開標”有關要求,在投標/報價截止時間前上傳加密的電子投標/報價文件,未按要求上傳的將視為自動放棄投標/報價。
6.在開標/唱價截止時間前,請各投標/報價人核實并確認填寫授權代表的姓名與手機號碼,若因填寫的授權代表信息有誤而導致的不良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7.開標/唱價時,供應商應當使用編制本項目(采購包)電子投標/報價文件時加密所用數字證書解密。各供應商在參加開標/唱價之前須自行對使用電腦的網絡環境、驅動安裝、客戶端安裝以及數字證書的有效性等進行檢測,確保可以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