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名稱:東莞市石鼓污水處理有限公司2019年生產(chǎn)藥劑助凝劑(陰離子聚丙烯酰胺)定點采購項目
2. 招標編號:HSDG2019128
3. 采購內(nèi)容:
貨物名稱 |
暫定采購數(shù)量 |
綜合預算單價(含稅) |
服務期 |
交貨時間 |
交貨地點 |
陰離子聚丙烯酰胺 |
218噸 |
18000元/噸 |
一年,自合同簽訂之日始計算。 |
合同簽訂后,中標人接到招標人的供貨通知后必須在48小時內(nèi)送達交貨地點。如招標人要求加急供貨,投標人應在12小時內(nèi)送達交貨地點。 |
所指定東莞市范圍內(nèi)的石鼓公司污水處理廠運營項目,石鼓公司自主運營或委托BOT公司運營的污水處理廠提標項目。 |
4. 最高限價:¥3,924,000.00
5. 法定資格條件
5.1 合格的投標人條件見第一篇《招標公告》中第2款的“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及本條以下2.2款至2.6款的通用要求。
5.2 投標人在參加本項目投標前的三年內(nèi),不得在投標活動中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而受到各級管理部門的處罰。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必須主動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填報“最近3年企業(yè)牽涉的主要訴訟案件或仲裁案件或處罰說明”,如果不主動填報而被事后發(fā)現(xiàn)的,將取消其投標(中標)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從重處理。
5.3 投標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
5.4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投標人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項目投標。上述情況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相關投標均無效。
5.5 通過“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投標人信用記錄,投標人未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
5.6 投標人必須在售賣招標文件期間在招標代理機構處報名購買了招標文件,方能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6. 該項目不組織集中踏勘現(xiàn)場和答疑會,投標人可自行踏勘現(xiàn)場。
7. 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29日 期間(辦公時間內(nèi),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東和盛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東莞市南城區(qū)體育路2號鴻禧中心五層A區(qū)505室)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 價150.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注:現(xiàn)場購買,供應商購買采購文件時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8. 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9年5月30日10:00-10:30
9. 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19年5月30日10:30(北京時間)
10. 遞交投標文件及開標地點:東莞市南城區(qū)西平社區(qū)宏偉三路45號東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6室。
11. 本采購項目不舉行答疑會。
12. 本項目無需繳納投標保證金。
13. 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不負責投標人準備投標文件所發(fā)生的任何成本費用。
14. 本項目招標公告同時在東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http://www.dgzb.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廣東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www.gdzbtb.gov.cn)、東莞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網(wǎng)(http://www.dgswjt.cn/)、東莞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網(wǎng)站(www.dgstjt.com)、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wǎng)站()上公布公告,并視為有效送達,不再另行通知,有關此事采購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采購代理查詢。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東和盛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廣東省東莞市南城區(qū)體育路2號鴻禧中心五層A區(qū)505室
聯(lián)系人:鐘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769-22019033 傳 真:0769-22889228
報名聯(lián)系人:林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769-22016033
招標人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東莞市石鼓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地址:東莞市南城區(qū)石鼓村王洲
聯(lián)系人:許麗明
電話:0769-21663952
上級單位:東莞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采購人:東莞市石鼓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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